1)第一百零六章 加油,阿玛瑟(下)_黄昏编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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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霍斯狄一样,瓦丹城最中心的建筑也是竞技场。

  虽然这是一个商业城市,而且人们对金钱的认同远超其他,但实力这东西,在哪儿都是硬通货。毕竟没有粗壮的枪杆子,谁也无法保障钱袋子的安全。如果不是瓦丹人同时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估计眼红他们财富的篾潮人早打过来了,那群肌肉棒子还想着重建纯金拦河坝呢。

  于是竞技场就成了这里唯一可以释放激情,宣泄杀戮欲望的场所。在这里,每一位观众都卸下了平时的伪装,眼睛通红,嘴角留着口水都浑然不在意,挥舞着手里闪闪发光的水晶卡发出野兽般的嘶吼。

  人性最原始的东西在这里一览无余。

  斗兽场土灰色的厚重外壁与敞口上方的隔音结界将这里打造成一片密闭的空间,人们疯狂的外表和外面秩序井然的城市对比鲜明。

  此时的场地中央,两道画风完全不同的身影遥遥对峙着。

  一方是长着獠牙,肌肉高高隆起的棕皮壮汉,他只穿一条亚麻短裤,两只手上都戴着滴血的拳套,胸口剧烈起伏,呼出的气息仿佛炉膛里冒出的高温水蒸气,一片白茫茫。

  另一方则俊美的不像话,仿佛是件工艺品,和这里格格不入。

  他穿着单薄的亚麻布衣,体态修长,面部的线条极其柔和,配上用一根丝带随意系在脑后的银色长发,乍一看似乎是女性,可匀称的身材却暴露了身为男人的真相。

  毫无疑问这是阿玛瑟,他的这副扮相来自格莉丝的指导。比起苏利亚,在打扮方面沐言的师母显然更有话语权。

  她明确指出,阿玛瑟对于瓦丹的女性而言,就像吃惯了牛排和鱼子酱,奶油和巧克力的贵族突然看到一截鲜嫩欲滴的脆笋一样,不仅有食欲,而且感到浓浓的好奇,更关键的是身心都仿佛得到了净化。那么他的装扮就应该一切从简,因为天然的即是最好的,过度修饰都是一种干扰。

  至于为什么会来斗兽场,则是因为据贝恩透露,从几年前开始贝丽卡就养成了每十天来一次斗兽场的习惯,而且届时会撒下大把大把的金币给当天的优胜者,只可惜能在这儿获胜的大都长相狰狞,也就没有机会被带走。所以只要阿玛瑟这儿露面,就一定会被看到。

  现在精灵不光来了,还挺进了决赛,站在他对面的就是最后一位敌人。

  ……

  此时现场快要沸腾了,众多有钱的商人挥舞着水晶卡,扯着嗓子大喊“杀了他!杀了他!”也不知道是在让谁杀谁,总之对两人遥遥对峙很不满。

  视线最佳的一处包厢里,身着半透明水晶纱衣的贝丽卡端着一杯红酒,站在窗边望着下面的阿玛瑟。她咬着自己葱白似的手指,眼睛写满赤裸裸的欲望。

  如格莉丝所言,见惯了形形色色的肌肉棒子,阿玛瑟的出现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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