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 破口大骂_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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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贡布朗杰横行理塘,阻断西藏和内地的联通,西藏派兵平乱,领兵的宗堆,领受贝丹顿珠之命,同贡布朗杰暗通款曲,致使藏军连连失利。川督和噶夏责问,宗堆说什么“皇帝不差饿兵”,伸出手来,向朝廷索要军饷。

  这个事儿传到北京,有一个礼科给事中,叫做刘云溪的,忽发奇想,上了个折子,说瞻对乃化外之地,又跟西藏接壤,不如赐给藏王,折抵军饷,这样,朝廷省下一大笔钱,又能够平瞻对之乱,两全其美,多好的事儿呀!

  看到这个折子,从两宫皇太后,到关卓凡,到军机全班,无不气得发昏二十一章。

  刘云溪的奏折,荒唐得太过分了。

  首先,目下之西藏,根本没有什么“藏王”,刘云溪一张嘴,就把西藏推回到颇罗鼐乃至固始汗甚至更早的白教当道的时代了。

  其次,瞻对虽然算“川边”,却不和西藏接壤,如果真的赐给西藏,瞻对就成了西藏在四川的“飞地”了。

  最后,也是最紧要的,彼时朝廷的既定政策――虽未公之于众,是要拿川地藏区“改土归流”,并进一步向西藏收权的,你倒好,跳出来说什么“瞻对乃化外之地”,还要将瞻对向西藏那边儿推?

  荒唐虽然荒唐,但本朝素有不以言罪言官的传统,不好给予降级、免职一类实质性的处分――不然就是“阻塞言路”了,于是传旨“痛加申斥”,就像当年詹事府右庶子孙东谋反对为小皇帝开“洋务、兵事”的功课。翰林院侍讲徐应祥反对修筑铁路。朝廷也是下旨申斥。并没有给予任何具体的处分。

  至于徐应祥顶不住了,主动求去,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不过,因为不想扩大这件事情的影响,以免被西藏方面抓到口实,负责传旨的,不是朝臣,只派了太监。

  结果就出事儿了。

  如果负责传旨的是朝臣。念完上谕,“钦此”之后,被申斥人“领旨谢恩”,就算完了,多难听的话都在上谕里面了,因为见诸煌煌上谕,话说的再难听也是有限的,无论如何,不会损及被申斥人的人格。

  最多,接了旨之后。还有“问你的话”,这些话。都是皇帝本人的原话,虽然不少是“诛心之论”,但皇帝再生臣子的气,哪怕要杀臣子的头了,也不至于问候臣子的女性亲属。

  所以,无论如何,被申斥人人格无虞。

  可如果传旨的人是太监,就大不一样了。

  不晓得从什么时候起,宫里的敬事房有了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凡“奉旨申斥”,念过上谕之后,负责传旨的太监还要对被申斥人“另行责备”。

  “责备”?什么是“责备”?嘿嘿,就是骂人了。

  太监的性格,因为身体残缺和所操劳役的特殊性,大多乖戾阴贼,除了银子之外,骂人是他们最感兴趣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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