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七章 来客_嫁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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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千嫁时衣!

  与姚锦凤一起到来的还有一个姓秦的男孩子,和赵吕同岁。[小说阅读]

  这是姚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家中已经没有人了,依附姚家生活。小冬很是奇怪,他怎么跟着一起到京城来的。后来安王告诉她,这孩子生在下着大雨的破草棚里,能保一条命很不容易。

  “我和你娘看着他出生的,差点以为他活不下来。我当时把袍子都解了给他擦身上的血,他刚一生下来眼睛就睁开了,黑溜溜的。”

  也许是出于这个原因,人们对于自己经手过的生命,总是有些责任感的。

  “他也要陪哥哥读书吗?”

  安王摸着她的头:“你哥哥现在只有一个伴读,你表哥明年就要回乡去应考了。”

  也是,沈静不能总陪着赵吕读书,他年少有才,要这么耽误下去可惜了。

  小冬见着姚锦凤第一眼,心里浮出大大的两个字,然后重重砸下来,差点儿把她脑海中的小人儿拍扁。

  美人!真是美人。

  姚锦凤比沈芳岁数小,比沈蔷大些,可是皮肤雪白,眉眼殊丽,嘴唇红艳艳的象搽了最上等的胭脂蜜。她的风情和小冬见过的这些京城仕女都不一样,带着一股火辣辣的生命力,一笑起来的时候,简直是阳光四射,教人一下子有点喘上不气来的感觉。

  小冬回过神来,脑海中美人两个字唰唰倒下,换上来两个新字。[免费小说]

  麻烦。

  虽然小冬有点懵懂模糊,不知道到底麻烦在什么地方。可是她不笨,女子生成这样子,就算她自己想安份,看见她的人,那心能安份得了?不说别人,小冬觉得,自己要是个男人,那见了她,心也跟钩子勾上了一样吊着,只怕一辈子都忘不了她。

  相比起来,跟在她后头的秦烈,简直象只小老鼠一样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他们一起跪下给安王磕头,小冬坐在一边儿的椅子上,两脚沾不着地半悬着。拜下去的两个人眼角的余光可以看见那两只小鞋子的鞋尖,象两只小小的菱角一样。

  沈蔷跟在小冬后头,过了好半响才回过神来,深深吐了口气:“这姚小姐好漂亮。”

  对,小冬重重地点头,太漂亮了!

  一直到她们相互见完礼,姚锦凤他们两人被带去安置行李洗脸更衣的时候,小冬都一直沉浸在她惊人的美貌中回不了神,忽然间就有些沮丧了。

  穿越小说里头,女主角通常不应该是最漂亮的一个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迷倒从八岁到八十的所有男性——

  好吧,小说毕竟是小说。

  小冬安慰自己,还小呢,长大了她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不过安王问她话的时候,她还是有点酸溜溜:“姚家姐姐生得好看。[搜索哥看书]”

  安王哪还看不出她这么点小心眼儿,笑着把她抱起来:“我的小冬最好看,谁也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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